2012年12月24日星期一

政府撥地建校更實際

教育部副部長魏家祥譴責一些屋業發展商沒有誠心獻地供華小建校,只是為了刺激房屋銷路,但最後卻以缺乏資金為由,而沒有兌現興建華小的承諾。若果真如此,實為華文教育發展的不幸。

儘管如此,筆者還是認為,雖然屋業發展商應有回饋社會的責任,但是在發展國家教育方面,政府更必須負起更大的責任,以提供校地予各源流學校。

一直以來,政府都是撥地撥款興建國小,從來就沒有聽說過有國小會因為政府沒有撥地而無法興建。因此,當魏家祥副部長把矛頭指向發展商沒有盡其社會責任時,也應該探討華小為何在建校和遷校的課題上會面對沒有校地的困境。

事實上,華社必須依靠發展商獻地建校,追根究底,還是因為當局的行政偏差,即規定政府保留地只能用來興建國民學校,這才造成華社必須為了尋找校地建校而疲於奔命,而要求發展商獻地。泰豐華小建校委員會主席黃劍峰在此校的籌款晚宴上表示,大馬華教的故事,可以譜出一首首唱不完的悲歌。黃劍峰會這樣說並不是毫無根據的,因為泰豐華小的遷校計劃就是一個實實在在的例子,雖然政府在去年大選前批准此校搬遷,但是卻沒有撥地和撥款,而必須有賴於發展商獻地和資助部份建校經費,新校舍工程才得以順利展開。

猶記得魏家祥副部長甫上任時,就指示教育部官員不得再發表不准興建華小的言論。然而,筆者認為此舉只是隔靴搔癢,因為興建華小的根本問題是在於沒有獲得政府提供校地。

根據教總近期出版的《華小建校、遷校和微型華小資料集》有關華小建校部份清楚顯示,國內還有很多華裔人口密集區面對華小不足的困境,包括了八打靈、新山以及吉隆坡周邊地區等等,而且大部份缺乏華小的華裔人口密集區至今還未獲得批准建校,至於已經獲得批准建校的地點,也因為還未有校地而遲遲無法動工興建。

因此,若有關政府保留地只能用來興建國民學校的偏差條例沒有廢除,那就算政府批准興建華小,也無濟於事,因為華社還得自行尋找校地建校,更何況,尋找校地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任務。

基於此,筆者認為,與其指責發展商沒有誠意獻地,倒不如政府主動提供校地來興建華小,以履行當局為各源流小學提供母語教育的責任。

事實上,政府撥地撥款建校,這比起發展商為了促銷房屋的銷售而獻地建校來得更有意義,因為這才是執政當局體現公平對待各族群母語教育發展的實際行動。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南方客• 2009年6月25日
http://opinions.sinchew.com.my/node/10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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