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4日星期一

教育撥款應公平分配

教育部長希山慕丁表示,副首相納吉於去年11月4日宣佈撥給政府資助學校的2億令吉款項,將平分給華小、淡小、教會學校和宗教學校。換言之,每一種源流的政府資助學校將各獲5000萬令吉的撥款。教長也進一步說明,政府資助學校在第9大馬計劃下一共獲得3億5000萬令吉的總撥款,這筆撥款是歷來之冠,因為在第8大馬計劃下,政府資助學校的撥款只有5000萬令吉。

政府撥款給各源流學校,以改善有關學校的破舊設備,這是值得歡迎的措施,尤其對華小來說,更是一個好消息,這是因為長期以來,由於不容易獲得政府的撥款,華小唯有靠華社的捐助,才得以提昇學校的軟硬體設施。

無論如何,筆者認為,政府在提供撥款給各源流學校的分配上仍然有欠公平,而必須檢討和加以改善,尤其是把學校劃分為政府學校和政府資助學校,這是非常不當的措施,因為在這樣的區分下,上述兩種類型的學校所獲得的撥款待遇肯定也會不一樣。

以第九大馬計劃為例,小學教育所獲得的發展撥款為48億3730萬令吉,其中華小和淡小的發展撥款分別為1億7434萬令吉和6484萬令吉,其餘的大約46億令吉的發展撥款則歸屬於國小。相比之下,政府資助學校所獲得的總撥款(即3億5000萬令吉)和國小所獲得發展撥款數額(即大約46億令吉),非常明顯的,政府資助學校所獲得撥款數額顯得微不足道。

教育部長曾表示,到了2010年,大馬只有兩種學校,即政府學校和政府資助學校。根據1996年教育法令,政府學校是指在教育法令第四章下由部長設立,並負責其所有經費的學校;而政府資助學校是指得到全部資助撥款及固定資本撥款的學校。教育法令也闡明,政府資助學校有權獲得政府的發展撥款。

但令人遺憾的是,教育部官員卻自行把政府學校等同於全津貼學校,以及把政府資助學校等同於半津貼學校,並借此剝奪政府資助學校所應享有的撥款。因此,華社一路來都非常反對當局把學校區分為全津和半津學校,因為這使到國家教育資源分配不均,一些學校獲得當局的全面資助,但卻有另一些學校被邊緣化。事實上,教育法令根本沒有所謂的全津貼學校和半津貼學校,更沒有以校地擁有權來把學校劃分為政府學校和政府資助學校的規定。

教育部目前正在草擬教育迷你藍圖,以為政府資助學校進行長期的規劃。雖然此舉將有助於政府資助學校的發展,不過,筆者認為,教育部首先必須糾正以校地擁有權來把學校劃分為政府學校和政府資助學校的錯誤觀念,因為這已經使到政府資助學校沒有獲得公平的待遇。

事實上,不管是政府學校或是政府資助學校,都同樣在為國家培育人才,因此,政府應公平分配國家教育資源給所有在國家教育體系下操作的學校,以落實全民教育的理念,並真正惠及國家教育的發展。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南方客• 2009年1月2日
http://opinions.sinchew.com.my/node/8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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