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4日星期一

華小校地主權問題的省思

自2005年發生檳城新中華小被逼遷的事件後,華小校地主權問題引起了華教工作者的擔憂和疑問,究竟全國是否還有其它華小面對類似新中華小的問題。而馬華公會最近也公佈花了整兩年整理而成的全國華小校地調查報告,這份相當完整的調查報告相信將是華教工作者重要的參考文件,以在處理華小校地的問題上有所依據。事實上,馬華必須自行展開華小校地調查,無疑是因為教育部本身也沒有俱全的華小校地資料,這間接說明了為何華小一直以來沒有獲得當局公平的對待。

有關的報告顯示,在全國879所半津貼華小當中,有49所半津貼華小的校地是私人所擁有,這些建立在私人土地的華小並沒有任何文件來證實有關的土地是已經捐獻給學校,以作為教育的用途。換句話說,當地主為了商業上的用途或屋業發展而向學校索回校地時,這些學校就被迫要搬遷。更嚴重的是,當校方無法再所限定的時間內搬遷,地主就會採取法律行動,以迫使學校就範。這種情況對校方來說是非常棘手的問題,若處理不當的話,恐怕就會重演類似新中華小的風波。

基於此,對於那些建立在私人土地上的華小董家教三機構應該盡快與地主聯繫,以討論如何解決校地的問題。若地主願意捐獻校地予有關的華小,那當然是求之不得的事;然而,如果地主堅持要收回校地,有關的華小就必須馬上尋找校地以進行遷校工作。眾所周知,在華小遷校的課題上,最大的問題就是根據教育部的遷校指南,任何華小進行搬遷,都必須由校方自行負責尋找校地和建校,更苛刻的是,有關的校地不能是政府學校保留地。這無疑是為因校地問題而必須進行遷校的華小雪上加霜,雖然有關的華小遷校指南一度引起華社的抗議,而馬華一些領導人也深表不認同有關的指南,然而一直到今天,仍然未見教育部有發出任何新的指示來取消上述的遷校指南,甚至也未明文規定政府學校保留地可用來興建華小。

因此,馬華的當務之急就是要協助因校地問題而必須搬遷的華小進行遷校工作。馬華應該爭取讓華小遷校制度化,那就是華小不但可以建立在政府學校保留地,而且也獲得政府的撥款來建校。畢竟,華小和國小一樣,都是屬於國家教育體系的一環,因此華小的發展是必須獲得政府的全面資助。

華小校地擁有權所引起的問題是華社必須加以關注的,因地主欲收回校地而導致華小必須搬遷只不過是其中的一個問題罷了。校地主權所引起的另一個大問題就是華小被劃分為全津貼華小和半津貼華小。事實上,董教總已經多次指出,不論是那一份教育法令,包括1957年,1961年和1996年的教育法律都沒有把學校劃分為全津與半津之分,奈何教育部官員卻法外立法,自行以校地擁有權來把學校劃分為全津和半津之分,這也直接影響了華小所應獲得的撥款數額。

在處理華小校地的問題上,馬華已經踏出了第一步,那就是已經掌握了全國華小校地的基本資料。因此,馬華接下來就要加緊協助華小的各種發展工作。在這方面,馬華必須與董教總互相配合,進一步收集全國華小的更詳細資料,例如師資需求,軟硬體設施概況等等,以全面掌握華小的現況,進而為華小爭取應有的權益。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南方客• 2008年10月23日
http://opinions.sinchew.com.my/node/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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